
普通心理學課程簡介
一、內容概述與要求
普通心理學考試是為招收應用心理學(理工)/應用心理學(文史)專業專升本學生而實施的入學考試。參加普通心理學考試的考生應掌握心理學的研究對象、心理學研究的基本原則和方法、心理活動的神經生理基礎的基本問題、注意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問題、感覺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問題、知覺基本概念和基本問題、記憶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問題、記憶過程、表象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問題、想象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問題、思維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問題、問題解決、情緒和情感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問題、意志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問題、技能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問題、個性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問題、氣質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問題、氣質類型、性格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問題、能力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問題。理解心理的實質、神經元、注意的認知理論、感覺的測量、視覺、聽覺、空間知覺、時間知覺、運動知覺、記憶系統、創造性思維、情緒理論、意志行動及其心理過程、意志的品質與培養、動作技能、認知技能、需要、動機、興趣、氣質的生理基礎、氣質的作用、性格理論、性格的形成和發展、智力結構、能力的發展、能力的個別差異。了解心理學的任務、心理學的發展、神經系統、高級神經活動學說、錯覺、概念及其形成、氣質的測量、性格的測量、能力的測量。在普通心理學考試中,要求“掌握” 和 “理解 ”的內容是考試的重點,“了解”的內容是次重點。同時注意心理學應用能力的考核,要求考生能夠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
二、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考試采用閉卷、筆試形式,全卷滿分為 150 分,考試時間為 75 分鐘。
試卷包括填空題、名詞解釋、選擇題、簡答題、論述題。選擇題是四選一型的單項選擇題;簡答題只寫要點,不必解釋;論述題要求既要有要點,又要有分析論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