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學校性質及簡況
1.學校名稱:河北地質大學華信學院
2.學校代碼:13594
3.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4.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5.辦學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空港工業園區無繁路69號
6.學校簡介:河北地質大學華信學院成立于2001年,是經教育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辦學類型為獨立學院。學校秉持“勤奮、求實、團結、創新”之校訓,堅持特色應用型本科教育的辦學理念和“以人為本、緊貼市場、突出特色、強化就業”的辦學思路,以為地方經濟建設培養應用型、復合型創新人才為目標,建設有現代化教育教學、實驗實踐設施和具有鮮明特色的人才培養體系,為經濟建設發展提供智力支撐和人才保障。
二、招生組織機構
7.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普通專升本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普通專升本招生日常工作。
三、招生計劃
8.學校根據河北省教育廳相關政策編制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分校分專業招生計劃為準。各專業學費標準按照升入我校相同本科專業同年級(三年級)學生學費標準執行。
普通考生招生計劃如下:
|
序號 |
招生專業名稱 |
普通考生 招生計劃數 |
學制 |
授予學位 名稱 |
考試 類別 |
學費 標準 |
教學 地點 |
|
1 |
財務管理 |
290 |
2年 |
管理學學士 |
經管 |
19000元/生/年 |
校本部 |
|
2 |
會計學 |
285 |
2年 |
管理學學士 |
經管 |
19000元/生/年 |
校本部 |
|
3 |
工程管理 |
190 |
2年 |
管理學學士 |
經管 |
19000元/生/年 |
校本部 |
|
4 |
工程造價 |
190 |
2年 |
管理學學士 |
經管 |
19000元/生/年 |
校本部 |
|
5 |
工商管理 |
40 |
2年 |
管理學學士 |
經管 |
19000元/生/年 |
校本部 |
|
6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20 |
2年 |
經濟學學士 |
經管 |
19000元/生/年 |
校本部 |
|
7 |
市場營銷 |
100 |
2年 |
管理學學士 |
經管 |
19000元/生/年 |
校本部 |
|
8 |
法學 |
360 |
2年 |
法學學士 |
文史 |
19000元/生/年 |
校本部 |
|
9 |
英語 |
380 |
2年 |
文學學士 |
外語 |
21000元/生/年 |
校本部 |
|
10 |
護理學 |
320 |
2年 |
理學學士 |
醫學 |
21000元/生/年 |
校本部 |
|
1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220 |
2年 |
工學學士 |
理工 |
21000元/生/年 |
小安舍校區 |
|
12 |
軟件工程 |
150 |
2年 |
工學學士 |
理工 |
21000元/生/年 |
小安舍校區 |
|
13 |
物聯網工程 |
180 |
2年 |
工學學士 |
理工 |
21000元/生/年 |
小安舍校區 |
|
14 |
環境工程 |
90 |
2年 |
工學學士 |
理工 |
21000元/生/年 |
校本部 |
|
15 |
勘查技術與工程 |
85 |
2年 |
工學學士 |
理工 |
21000元/生/年 |
校本部 |
四、錄取規則
9.我省普通專升本考試招生實行成績公布后填報院校志愿的方式,即考生先行選擇報考專業參加考試,成績公布后達到選拔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不含退役大學生士兵)按“專業+院校”模式填報該專業(聯考專業)所包含的院校志愿。上線考生及參加專業綜合(職業適應性)考查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填報10個院校平行志愿。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填報1個院校志愿。
10.省教育考試院按照上線考生(不含退役大學生士兵)考試總成績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退役大學生士兵依據專業綜合(職業適應性)考查結果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由招生學校結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間成績、服役期間表現等情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投檔到同一院校、同一專業的最低分為同分的考生全部錄取。
11.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其缺額計劃與新增招生計劃一并由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一志愿未被錄取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報征集志愿。考生須填報征集志愿才能參加征集志愿錄取。
五、其他
12.被錄取的普通專升本學生應按我校要求持有關證件按時到校報到,入學前應取得專科(高職)畢業證書,因故不能如期畢業的,取消其專升本入學資格(在專升本報到入學時需出示高職(專科)畢業證書)。新生報到期間,學校按上級主管部門要求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予以辦理入學手續。新生入校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前置學歷等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不予學籍注冊。
13.普通專升本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學校準予畢業,由河北地質大學華信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起點本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頒發河北地質大學華信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14.在校生符合國家及學校相關規定的,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15.本章程由河北地質大學華信學院負責解釋說明,如有與國家和河北省普通專升本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不一致的,以國家和河北省有關政策和規定為準。
六、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311-88689095 88689096
咨詢網址:www.sjzuehx.cn
通訊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空港工業園區無繁路69號,河北地質大學華信學院招生辦公室,郵編:050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