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總 則
為保證我校普通專升本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若與國家有關政策相悖之處,以國家的政策和規定為準。
第二章 學校基本信息
河北工程技術學院是國家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學校上級主管部門是河北省教育廳。
1.學校名稱:河北工程技術學院
2.學校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宮北路 11 號
3.學校代碼:12796
4.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5.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6.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河北工程技術學院
7.學歷證書:學生修業期滿,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者,由河北工程技術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頒發河北工程技術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1.河北工程技術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和監督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2.河北工程技術學院招生就業部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學校紀檢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學校根據河北省教育廳相關政策編制招生專業及計劃,并通過河北工程技術學院招生服務網向社會公布(網址:http://zhaosheng.hebuet.edu.cn/)。
招生計劃如下:

(以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2024年河北省普通專升本招生計劃為準)
第五章 錄 取
1.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
2.錄取規則:我省普通專升本考試招生實行成績公布后填報院校志愿的方式,即考生先行選擇報考專業參加考試,成績公布后達到選拔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不含退役大學生士兵)按“專業+院校”模式填報該專業(聯考專業)所包含的院校志愿。上線考生及參加專業綜合(職業適應性)考查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填報10個院校平行志愿。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填報1個院校志愿。 省教育考試院按照上線考生(不含退役大學生士兵)考試總成績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退役大學生士兵依據專業綜合(職業適應性)考查結果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由招生學校結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間成績、服役期間表現等情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投檔到同一院校、同一專業的最低分為同分的考生全部錄取。
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其缺額計劃與新增招生計劃一并由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一志愿未被錄取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報征集志愿。考生須填報征集志愿才能參加征集志愿錄取。
3.專業對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統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4.招收的學生男女比例不限。
5.新生入學后公共外語全部為英語教學,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6.被錄取考生應在專升本報到入學前取得專科(高職)畢業證書,因故不能如期畢業的,取消專升本入學資格。新生報到后,學校按上級主管部門要求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審驗合格的予以辦理入學手續,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在新生入校后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前置學歷等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不予學籍注冊。專升本學生在本科學習期間不允許轉學或轉專業。
第六章 收費標準
據《河北省發展改革委員會等三部門關于明確我省專接本學生學費標準的通知》(冀發改公價〔2021〕933號)要求,專升本學生升入本科后,其學費標準按照升入學校當年相同本科專業同年級學生學費標準收取。
第七章 獎、助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多項獎學、獎勵制度。同時貧困生可享受“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金”等。
第八章 其 他
地 址: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宮北路 11 號
郵 編:050091
聯系電話:0311-89653577、89653588、89653599
網 址:www.hebuet.edu.cn
郵 箱:hbcsxy@126.com
乘車路線:長途汽車站乘107 路、北國商城、火車站乘坐70路,至河北工程技術學院下車即到。
本章程如有與國家和河北省普通專升本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不一致的,以國家和河北省有關政策和規定為準。
